书记员的职业发展
改革趋势
近年来,在国家机构改革的大趋势下,法院、检察院也在逐步改革中,原有的“多审一助一书”的模式很难适应目前法检院人员不足的问题,于是在2017年的改革中,从原有的模式逐步转变为“一审一助一书”的1:1:1模式,即一个审判官配备一名审判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减轻压力。所以从2017年开始,全国陆续在进行全省性质的、统招、直签合同的书记员,在目前,逐步淘汰原有质量不高的书记员的同时,也在逐步引进人才,所以从合同性质上以及待遇保障上,正逐步在提高。
1.法院工作需求的变化
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内,难以满足建立审判团队的需要。现在团队模式逐渐过渡为“1+1+1”,即为“1法官+1助理+1书记员”的模式,这造成了书记员人数的巨大缺口,以江西为例,江西目前有在职法官数量是4000人左右,但是目前能够汇总到的书记员不到1200人,有2800人左右的需求缺口,在如此需求之下,书记员的招募趋势势必会发生变化。
2.薪资待遇体系发生变化
对于书记员的工资待遇基本上只有固定工资,现在已经逐步发展为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绩效奖金的工资结构,这种可持续可增长的薪资体系,也是为了能够更稳定地吸引人员、留住人员,以江西九江的统招书记员为例,入职第一年的年薪在8万元左右,整体来看相当客观。
3.晋升渠道更加多元
根据最高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后续书记员的晋升渠道会更加多元,可以通过相应的职业考核达到职级晋升,可以晋升为聘用制法官助理,也可以通过考试录用转为事业编制书记员,通过给在职书记员提供更多的选择。
4. 考形式由单位独立招考转为统招
为了能够高效地招募书记员,各地势必会采用统招的形式进行招考,这就使得招聘流程更加规范化,标准更加统一化,使得备考有了明确的方向;另一方面,统招也就以为着书记员转为统一化的管理,在后续的聘用方式上也转为长期合同,更加稳定长远。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书记员的岗位性质早已不同于过去的“合同工”模式,这种模式已经不再符合当下法院对于司法行政人员、司法服务人员的用人需求的,所以,无论是从当前的政策出发还是从长远的发展趋势来看,书记员都是可以放心选择的考试项目。
社会地位
1、法院、检察院工作,一般会在院内进行(执行庭会涉及出差,有补助),法院和检察院均属于司法机关。
2、职业未来发展,是否有晋升空间
(1)书记员的工作经验属于基层工作经验,大家都知道,国省考中较多岗位都需要有几年的基层工作经验才可以报考,那么如果想励志考公的小伙伴,书记员是一个不错的跳板。
(2)想日后在法院或检察院长久发展,或者励志当律师的小伙伴,也可以在做书记员的时候,准备法考,取得法律证书,在法检院中,书记员日常接触各种法律法规的时间比较多,并且相对轻松,备考法考的时间也是相对充裕的。
(3)取得法律资格证后,还可以继续备考法检院带编制的一些职位,比如很多省份有法检考试,如: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未来还有机会,也可能成为考官。当然,如果想追求律师行业,也可以从助理律师做起,逐步提升自己,最终作为一名优秀的律师。
序列发展 | 发展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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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本序列发展 | 等级序列管理制度,将聘用制书记员等级与其工资待遇直接挂钩。最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往其他序列发展 | (1)通过考试录用转为事业编制书记员。 (2)为考公务员积累经验。书记员工作算基层工作经验。 (3)如果想要成为法官、检察官。不是本科的需自学获得本科学历; 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助理;通过遴选成为法官。 |
书记员可以积累基层工作经验?
1、基层工作经验指的是什么?
解答:一般而言: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2、基层工作经验时间上如何界定?
解答:基层工作经验时间上的界定分类较细,设及不同的方面,需要认真阅读。
(1)在基层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初次就业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起始时间算起。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是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看作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起始时间算起。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人员,他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起始时间算起。
3、合同书记员可以作为基层工作经验吗?
解答:一般在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依据现有公务员招录公告中对于基层工作经验的界定,合同书记员是属于基层工作经历的。
温馨提示:具体情况,还是需要在真正报考时提前咨询预报单位的电话进行沟通确认。
人脉积累
书记员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与法官、法官助理、公安机关、律师做接触,了解案情,不断向有经验的人学习,有助于提升个人修养,以及人生格局,对励志奋发图强的人来说,书记员的工作,是一段不错的经历,也是知识积累、人脉积累的阶段。
法院用人新导向:聘用制书记员晋升为法官助理。
2020年3月19日,荔波县人民法院首次任命聘用制法官助理。聘用制书记员王凯华经过多重考核,成功晋升为聘用制法官助理,副院长曹本忠亲自为其颁发聘书。
打通聘用制书记员晋升渠道,通过提升聘用制法官助理待遇,提升岗位的吸引力,增强聘用制书记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保障司法队伍的稳定性。
政策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 ——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
根据人民法院职能特点,结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岗位交流机制,拓宽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