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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
考试考情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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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内容

书记员考试一般分为三个考试阶段: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阶段的占比不固定,根据具体公告情况有所不同。

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政治理论、写作、书记员岗位职责等,不限于此;

速录:看打+听打,以打字速度及正确率评分;

面试:形式多为结构化,多会涉及岗位匹配性及相关专业知识。

书记员笔试内容

以大部分省为例,个别省份有些许区别。

1.法律知识

书记员考试中,法律知识考查科目主要涉及法理学、宪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其中法院考查民法、民事诉讼法较多,检察院考查刑法、刑事诉讼法较多。

法理学科目本身的特点是比较抽象,理解起来比较困难,但在考试中一般不需要很深的理解,因此对于只要记忆就能拿分的知识点一定要很熟练得掌握。

宪法以识记性内容为主,特别是法条原文的表述,在题干中易进行关键词替换设置陷阱。要对主要内容进行梳理,构建知识体系,找准知识重点。

刑法的逻辑性特别强,需要一定的学习技巧,只要方法得当必能事半功倍。

行政法的核心在于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在备考过程中,要紧紧围绕“控权”这一主题,加强对行政法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

民法的知识不难理解,但由于较为琐碎,需要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并将已学知识点填充进知识框架中。

刑事诉讼法的知识点较为杂乱零散,因此要特别注意梳理和总结。

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大多以案例方式考查对诉讼原理的理解和对诉讼程序的记忆,故而学习方法应以识记为主。

其他法律主要以识记性为主,要注意平时的积累和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

2.非法律部分

书记员考试中,非法律知识考查科目较广,涉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时事政治、经济学、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内容。

政治理论相关内容是书记员的考查热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与时事政治的内容较多,时事政治以重大会议提到的理论与一些时事热点的考查为主。这部分内容大部分以识记性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对于新闻的识记与政治敏感度。

其他知识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内容有所考查,但考查热度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与时事政治的内容相比较低。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内容的考查热度一般,考查内容也较为普通,涉及物理、化学、生活常识、中国历史、中国文学等各种领域。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考查较为普遍,难度适中,理论性较强,这部分内容需要学员进行有效的理论学习。经济学、公文的考查也有所涉及,但热度较低。

文书知识: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写作类,包括法律文书写作和公文写作;二是改错类,包括法律文书改错和公文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