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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为什么岗位需求大?

近几年,各省陆续都开始统一招聘书记员,且招考人数一年比一年多,为什么现在书记员招聘越来越多呢,这还得从司法体制改革聊起。

1、司法体制改革重头戏——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之后,司法体制改革拉开帷幕。其中,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大“重头戏”。按照改革要求,具体分为三类:

第一类:法官、检察官。法检系统核心人员,对案件具有决定权。

第二类:司法辅助人员,主要辅助法官和检察官开展工作。

在法院叫审判辅助人员,包括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技术人员等;

在检察院叫检察辅助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技术人员等。

第三类:司法行政人员。从事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党务工作、纪律监督等方面的各种人员。

书记员作为审判辅助人员,是法院庭审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但长期以来,书记员队伍建设滞后,法官与书记员“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格局对审判工作造成掣肘。

“一方面,在即将到来的法官员额制改革中,法官比例将缩减;另一方面,法官少了,包括书记员、法官助理在内的审判辅助人员则须增加,这既是司法改革的题中之义,也是解决当前人少案多矛盾的必由之路。”江苏省高院政治部主任徐清宇告诉记者,在这个要求下,书记员只能走社会化道路、走聘用制道路,并通过单独序列管理和培训体系建设,让这支队伍留得住、用得好;也让法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更从容地从事本职工作。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茅仲华同样认为,在书记员改革中的经验和探索,将能在司法改革的其他方面起到借鉴作用,将成为人员分类改革的突破口和加速器之一。

2、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书记员紧缺

2017年,我国基本上完成了法官、检察官的员额制改革。目前我国已经通过员额制遴选出约12万名法官和8万名检察官。同时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为了让法官和检察官更好集中精力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以及《方案》相关规定,一个理想的团队配制是一审一助一书,也就是一名法官或检察官配备一名助理,一名书记员。团队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突出法官、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减少他们的事务性工作,让他们把主要精力专注于案件审理上,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

如果按照12万名法官和8万名检察官数量估算,大约也需要同样数量的书记员,但实际中书记员的人数远远不够,于是,根据《方案》,全国书记员逐步走上扩招、全省招录的节奏。以下是华图教育根据近几年公告的不完全统计:

2017年,全国法检机关招录书记员4332人;

2018年,全国法检机关招录书记员17654人;

2019年,全国法检机关招录书记员24343人;

2020年,全国法检机关招录书记员24103人;

2021年,全国法检机关招录书记员17336人;

与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