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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司法局选任市级人民检察院监督员90人公告

2022-03-18 16:25:2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司法局选任市级人民检察院监督员9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加群领资料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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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的监督,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哈尔滨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简称市级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和任期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提出意见、进行监督。市级人民监督员监督哈尔滨市所辖区、县(市)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由哈尔滨市司法局负责选任管理。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省级人民监督员和市级人民监督员不得兼任。经此次重新确认程序留任的人民监督员视为已任满一届,本次确认视为连任,任期自确认之日起算。

二、选任名额

本次拟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90名。其中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松北区各7名,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各5名,平房区4名;其余县(市)各4名。

三、选任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二十三周岁;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三)下列人员不参加市级人民监督员的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已担任省级人民监督员的;

(5)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四、选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1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报名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司法局(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报名者将带有签名、照片和基层组织(推荐单位)意见公章的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户口所在地司法局邮箱,并及时电话确认。邮件名称统一为:所在地+姓名。例如:道里区王某某。

(2)邮寄报名。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用快递邮寄户口所在地司法局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份。自荐报名者需填写《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组织推荐人员需填写《人民监督员组织推荐表》,现任市级人民监督员符合条件且愿意继续留任的需填写《人民监督员重新确认登记表》。相关表格可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哈尔滨市司法局网页上下载。

(2)身份证、户口、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征信证明。

(二)资格审查

各区、县(市)司法局对组织推荐人选、自荐人和愿意留任的现任人民监督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按分配名额确定本辖区候选人由市司法局审核后确定市级人民监督员候选人,并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哈尔滨市司法局网页上予以公布。

(三)组织考察

各区、县(市)司法局通过到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市级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对候选人的身份证、户口、学历证书原件进行核对(具体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组织评议

哈尔滨市司法局组织评议,确定市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五)社会公示

哈尔滨市司法局将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哈尔滨市司法局网页或新闻谋体向社会公示市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将取消其拟任资格。

(六)公布名单

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哈尔滨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并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哈尔滨市司法局网页或新闻谋体向社会公布。

(七)培训任职

市级人民监督员通过任前宣誓、初任培训合格后,正式接受哈尔滨市司法局的委派,开展人民检察院相关案件监督评议活动。

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1-85891089。

点击下载>>>

1.各区、县(市)司法局报名联系表

2.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

3.人民监督员组织推荐表

4.人民监督员重新确认登记表

哈尔滨市司法局

2022年3月16日

原标题:哈尔滨市司法局公开选任市级人民检察院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rbin.gov.cn/art/2022/3/17/art_199_1240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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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uyue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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