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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河南省招录510人消防员公告(3)

2020-08-13 17:02:32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2020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河南省招录510人消防员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789859228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入职培训。新录用的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再次确认个人意见后择优补录。

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入职培训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复查工作,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于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复审复查合格的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于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复检费、入队交通费、培训伙食费,不得参加今后消防员招录;对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后,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级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目前,新录用消防员预发工资4000元/月,待工资政策出台后,统一按照新的标准补发工资差额,并综合衔级、工作年限等发放工资。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险、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出台前,按转制前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七、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省消防员招录办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371-66615213,材料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810室。

八、其他事宜

(一)招录对象不需缴纳报名费、体检费、考核费等工作经费。招录过程中所需的装备器材、交通运输、场地维护考试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等招录经费,由财政分级保障。

(二)相关通知要求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招录对象,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招录对象不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三)河南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371-66615198、65919835。咨询时间:工作日8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报考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的,有关录用、入职培训、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等事项,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以下单位:

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10-55573978。

福建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591-87553859(应急厅)、88392232(森林)。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

1.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条件和程序

2.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

5.学历在线验证材料

河南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原标题:关于河南省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yjglt.henan.gov.cn/2020/07-31/1747626.html

(编辑:华图小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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