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5 13:47:1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黔东南州剑河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黔东南州剑河县人民政府发布:2016年贵州剑河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5名,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因审判工作的需要,经剑河县委县政府同意,剑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为做好本次审判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审判辅助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岗位: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15名。岗位职责是负责庭审记录、整理装订卷宗材料及法院内部其它相关内勤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户籍或生源地限剑河县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2、文化程度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限专业;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之后至1996得9月1日之前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良好品行,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协作沟通,能吃苦耐劳;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参加过****功等邪教非法组织的人员;
(5)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薪酬待遇及管理
每月工资3000元(包括基本工资和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四、公开方式
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hx.gov.cn和剑河县法院公告栏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方案、笔试、面试、体检、公示。本网站为此次招聘工作官方指定网站。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13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剑河县人民法院四楼政工科。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户口册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1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4)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5)考生根据要求填写《剑河县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一份;
(6)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加分事项各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
(1)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所报考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5、免交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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