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考试

各地
招考

您当前位置: > 招警 > 备考 > 2020公安基础知识备考: 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拘留

2020公安基础知识备考: 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拘留

2020-04-07 16:35:05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招警考试网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招警考试网发布:2020公安基础知识备考: 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拘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789859228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点击领取备考干货

2020公安基础知识备考: 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拘留

>>>2020公安招警公安基础知识备考考点汇总<<<

 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拘留

1.拘留的适用条件:(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24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3.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5.拘留的期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2020省考招警考试想报班的考生不妨看看这些课程适不适合你:


2020省考招录人民警察公安专业课程

2020海南省考招警考试备考资料:


2020省考招录人民警察公安专业备考资料


       推荐阅读
       招考信息:2021年全国招警公告汇总|职位表|报名入口|成绩查询
       面试相关:2021招警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录用公示|面试名单
       辅导课程:2021公安专业系统提分班|公安基础理论
       备考指导:2021全年招警时政热点|每日一练|行测辅导

活动推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识别左图二维码
公告预约 考试资料领取 交流备考
小姐姐为您答疑解惑送资料

招警备考群

微信客服:识别右图二维码
招警备考 答疑解惑 资料领取
小姐姐为您答疑解惑送资料
(编辑:黎戈)

图书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