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考试

各地
招考

您当前位置: > 招警 > 备考 > 2020公安基础知识备考: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逮捕

2020公安基础知识备考: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逮捕

2020-04-07 16:37:06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招警考试网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招警考试网发布:2020公安基础知识备考: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逮捕,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789859228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点击领取备考干货

2020公安基础知识备考: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逮捕

>>>2020公安招警公安基础知识备考考点汇总<<<

 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逮捕

1.提请批准逮捕的条件: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通知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提纲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重新提请批准逮捕。

3.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未说明理由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说明理由。

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

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需要复议的,应当在5日以内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认为需要复核的,应当5日以内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4.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2020省考招警考试想报班的考生不妨看看这些课程适不适合你:


2020省考招录人民警察公安专业课程

2020海南省考招警考试备考资料:


2020省考招录人民警察公安专业备考资料


       推荐阅读
       招考信息:2021年全国招警公告汇总|职位表|报名入口|成绩查询
       面试相关:2021招警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录用公示|面试名单
       辅导课程:2021公安专业系统提分班|公安基础理论
       备考指导:2021全年招警时政热点|每日一练|行测辅导

活动推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识别左图二维码
公告预约 考试资料领取 交流备考
小姐姐为您答疑解惑送资料

招警备考群

微信客服:识别右图二维码
招警备考 答疑解惑 资料领取
小姐姐为您答疑解惑送资料
(编辑:黎戈)

图书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