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7 09:06:3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阿坝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阿坝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网发布:2017年下半年四川阿坝州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33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六)体能测评
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招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州公务员局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上另行公告。
(七)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
综合管理类职位、警务技术类职位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5% +《申论》×35%+加分分值+面试成绩×30%。
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8% +《申论》×21%+《专业科目》×21%+加分分值+面试成绩×30%。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职位排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考察的人选。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录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州或其他市(州)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州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
考察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州公务员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州公务员局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州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报考阿坝州公安机关(四)、阿坝州公安机关(五)、阿坝州公安机关(六)、阿坝州公安机关(七)、阿坝州公安机关(八)、阿坝州公安机关(九) 职位的拟录用考生报到当日,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州公务员局统一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单位(具体工作分配单位及名额详见《阿坝州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
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离录用单位。未经同级公务员局批准不得参加其他机关公务员考试。未经公务员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录用单位,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录用公务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 社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公安局、阿坝州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特别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职位调整、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以及公告内容的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州公务员局只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公告公示栏予以公告,不采取电话方式单独通知考生,敬请各位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因考生本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2.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局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政策咨询电话:0837-12333
阿坝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37-2822301
阿坝州公安局:0837-2822895
附件:《阿坝州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公安局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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