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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四川自贡市招录公务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271人公告

2017-08-17 09:11:3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自贡人事考试网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自贡人事考试网发布:2017下半年四川自贡市招录公务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271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加群领资料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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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 贡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2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7年8月17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

  (1)报考公安执法勤务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8-25周岁(1991年8月17日至1999年8月17日期间出生);

  (2)报考公安警务技术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8-30周岁(1986年8月17日至1999年8月17日期间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3)报考非公安类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1年8月17日至1999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职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其中,报考公安类职位的,还不得有下列情形:

  1.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

  2.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及名额、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自贡市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至8月2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8

  月18日至21日每日上午10:00在报名网站公布各职位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8月22日上午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公告”中 政策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8月23日上午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考务费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项的报考人员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4项的报考人员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的特困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8月22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1号,电话:0813-2309549)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www.zg.gov.cn/web/srlzyshbzj,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9月2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

  (1)公安执法勤务职位,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

  (2)公安警务技术职位,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中 公安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1)公安执法勤务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专业科目》内容登录http://bm.scs.gov.cn/2017/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161014103728.html查询。

  (2)公安警务技术职位和非公安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公安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至 24日。

  (2)公安警务技术职位和非公安类职位: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

  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报考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3)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报考公安类职位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4)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报考公安类职位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报考公安类职位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9月26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务员局审核,其中符合上述(3)、(4)项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送市公安局初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凡此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如符合本次报考条件报名参加本次考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7年1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7年11月中旬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7年11月下旬张榜公布,报考人员也可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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