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1 14:33:3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伊春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伊春区人民政府发布:2017年黑龙江伊春市公安消防支队伊春区大队招聘文职2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六、体检政审
1、笔试和面试结束后,伊春市公安消防支队伊春区大队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体检政审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
2、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确定后,伊春市公安消防支队伊春区大队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内容包括本人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对体检及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试用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观察试用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后管理和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伊春市公安消除支队伊春区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标准2000元/月,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文职雇员应当遵守伊春市公安消防支队伊春区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领导,保守工作秘密,完成工作任务。因违法违纪或工作失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
1、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 0458—3603536 0458-3954616
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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