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4 09:53:30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16年云南澜沧县公安局招聘109人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澜沧信息网---公告栏http://www.pelcxxw.cn、普洱长安网---公告栏http://www.pecaw.gov.cn或澜沧警方微信公众号(lcjfwx)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八、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的处理
(一)参与笔试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政审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岗位。
(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
1.自愿放弃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面试或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且不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浪费考试资源行为,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情况记录。
九、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参加普洱市澜沧县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
段柯如 13887988782 0879-7224558
报名地点:澜沧县公安局政工室(澜沧县水库东路一号大院公安局办公楼四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公安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组织纪律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澜沧县公安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普洱市澜沧县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工作,邀请县人大、政协进行监督检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招考业务指导。
附件:
1、普洱市澜沧县公安局2016年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2、普洱市澜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xls
3、普洱市澜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4、普洱市澜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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