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7 11:21:19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1年人民警察内务条令-附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2021年人民警察内务条令-附则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条令适用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系统公安机关和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令,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当场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有关规定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给予辞退、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本条令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八条 本条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4年6月公安部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试行)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内务建设的规定有与本条令不一致的,以本条令为准。
微信公众号
招警备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