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2 10:52:0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2019年青海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340名招录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2019年青海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340名招录公告
华图招警考试网摘要整理:2019青海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340名公告,招录对象可在2019年9月10日23时后、10月10日18时前报名。 想成为警察的你是否在关注招警考试信息,请关注华图招警,招警信息、课程辅导、备考规划、新资料会在合适的时间帮助需要的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等法规政策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现就我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我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340名,均为男性,其中:定向招录退役士兵136名、公开招录社会青年204名。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0日之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19年9月10日23时后、10月1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官网(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9月25日前(以信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19号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宁志水,电话:0971-8818021),经省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有关条件和程序详见附件1)。
网上报名时,招录对象须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按照类别选择“退役士兵”或“社会青年”报名通道,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前,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和《报名须知》,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但我省未设森林消防队伍)、“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招录对象也可到全省各消防救援支队、大队、消防站咨询,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省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招录办审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不完整、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招录办审核、应急管理部审批,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仅限申请1次,须于9月30日前申报,10月1日0时起不再受理修改申请。
(三)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网上报名期间,初审通过的招录对象按省招录办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户籍地(常住地)所在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参加现场复核:
1.必备材料:
①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③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2.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④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另外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
⑤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三好学生”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 “优秀团员”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核现场,招录对象须一次性提供所有资料,④-⑦项根据个人情况提供,不受理后补材料;必备材料(①-③项)无法提供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复核的,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2)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首次消防员招录中 公示录用未报到、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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