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考试

各地
招考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招警 > 招考 > 招考信息 > 辽宁招警 > 2017年辽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财务工作人员

2017年辽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财务工作人员1人公告

2017-09-28 09:24:4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朝阳人事人才网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朝阳人事人才网发布:2017年辽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财务工作人员1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加群领资料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点击领取备考干货
领取

  为顺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检察工作健康开展,根据《公务员法》、《朝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县(市)区和域外调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朝委办[2017]5号)有关规定,经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朝阳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财务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名额

  财务科财务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龙城区镇、街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年龄须为1983年5月1日以后(含)出生;

  3、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类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有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奋敬业,廉洁自律;

  8、录用后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推荐阅读
       招考信息:2024年全国招警公告汇总|职位表|报名入口|成绩查询
       面试相关:2024招警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录用公示|面试名单
       辅导课程:2024公安专业系统提分班|公安基础理论
       备考指导:2024全年招警时政热点|每日一练|行测辅导

活动推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识别左图二维码
公告预约 考试资料领取 交流备考
小姐姐为您答疑解惑送资料

招警备考群

微信客服:识别右图二维码
招警备考 答疑解惑 资料领取
小姐姐为您答疑解惑送资料
(编辑:admin)
热销书课
公务员
事业单位
金融
军队文职
医疗
公安招警
公选遴选
更多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辅警招聘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