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8 09:20:4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朝阳人事人才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朝阳人事人才网发布:2017年辽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选调财务工作人员2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为顺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务员法》、《朝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县(市)区和域外调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朝委办[2017]5号)有关规定,经朝阳市龙城区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朝阳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财务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名额
财务科财务人员2名(1名公务员、1名事业编)。
三、选调范围
1、公务员选调范围:全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事业编选调范围:全市范围内,具有事业编制身份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公务员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含)后出生);
3、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类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有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含));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奋敬业,廉洁自律;
8、录用后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
事业编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30日(含)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奋敬业,廉洁自律;
7、录用后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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