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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淄博市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

2012-02-27 10:03:3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2年山东省淄博市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加群领资料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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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2012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8号),现将2012年我市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下同)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3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3月1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七)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3月2日9:00-3月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sdzb.hrss.gov.cn(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具体办法是:

  1、现场目测: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前,首先进行现场目测和现场资格初审。由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大学专科报考者)、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以及《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和《目测项目及有关内容审核表》(后四项从报名网站下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

  (1)公安机关。目测地点:淄博市鲁中机动车检测中心接待处(张店区华光路76号,市车管所北邻)。目测时间:2012年3月1日至3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森林公安机关。目测地点:淄博市森林公安局三楼会议室(张店区金晶大道东一街4号,市交通银行北邻)。目测时间:2012年3月1日至3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参加现场目测者不得由他人代办。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有关身体等方面缺陷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目测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登录指定的报名网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确认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即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单位初审:用人部门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和现场目测、初审情况,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的,则视为自动通过。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并参加现场目测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3月2日9:00-3月7日16:00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2年3月19日9:00-3月23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2年3月1日-3月5日到淄博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淄博市政府第二综合办公楼324房间)现场办理确认减免费用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淄博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5、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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