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1 11:06:1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鹤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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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恩施州鹤峰县公安局、人社局招聘县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警务辅助人员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县公安局招聘监委留置场所看护男性辅警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鹤峰县本地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及公安相关辅警岗位的工作;
3、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身体残疾,身高1.66米以上;
5、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考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7、年龄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年龄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2018年11月31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曾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受刑罚处罚服刑的;
4、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原从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7、其他不符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鹤峰县公安局五楼政工室。
(三) 报名要求:
考生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填写的《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兵证或优秀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
四、核发《准考证》
报考县公安局辅警职位的考生于2018年11月21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招聘考试
采取基础理论笔试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基础理论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
(一)笔试加分情形
为充分体现退役军人优先招聘的原则,对一般退役军人考生加3分,退役优秀士兵考生加5分,退役优秀士官考生加10分。加分不重复,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后再进行折算统计。
(二)笔试
1、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上午09:00至11:00(时长2小时),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地点:县实验中学。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1.5人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参考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8年11月27日。
3、面试地点:县实验中学。
六、招聘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各职位招聘计划中的最后一名综合成绩若出现分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七、考察政审
由县公安局对拟聘对象组织考察政审,主要考察考生政治德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鄂政法[2018]35号文件规定,人员招聘采取签订聘用合同,依法按合同管理的方式,由县公安局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社局备案。试用期为1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岗前培训
为适应监委看护及公安工作岗位的需要,由县监委、县公安局联合组织综合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的解除招聘合同。
十、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鹤峰县公安局聘用人员薪酬发放管理办法(修订)》执行本县公益性岗位待遇。
十一、递补规则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现的职位空缺,由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对象。
联系人:向周荣 联系电话:0718—5291425
原标题:鹤峰县公安局、人社局招聘县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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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公安局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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