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0 09:50:1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嫩江县政府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嫩江县政府网发布:2017年黑龙江嫩江县招考公安辅警71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为有效缓解我县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现状,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嫩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考公安辅警71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安辅警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承担辅助行政管理、行政事务、技术保障和协助民警进行巡逻防控、交通、治安管理、综合维稳等方面的工作。
二、招考计划
招考计划71名(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考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
四、招考范围
面向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公开招考。
五、招考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爱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的管理及安排;
(二)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性别、户籍、身高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一)。
六、招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填写《嫩江县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1份。已就业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如已就业人员没有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则取消该考生相应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为2: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15:00时整截止(每天上午9:00----11:00点,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5楼502室)。
4、联系人:秦绪伟、魏子成。
5、联系电话:0456--7612021
(二)考试
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及时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1、笔试(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70%)
报考公安局辅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80分)、时事政治(20分)两部分。
2、面试(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可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拟用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时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核
成立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拟用资格。
(五)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通过考试、考核确定拟用人选,经嫩江县公开招考公安辅警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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