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15年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安排和体检对象
(一)体检时间。体检工作安排在2015年7月29日至31日3天进行。
(二)体检对象。根据《招录简章》的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各职位体检对象和时间安排详见《贵州省2015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和时间安排》(下载)。
二、有关事宜
(一)需比较面试考场平均分职位情况。公务员职位需要比较面试考场平均分的考场见《贵州省2015年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务员职位需要计算面试考场平均分情况表》(下载)。根据《招录简章》的规定,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须达到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职位调整情况。部分职位因需计算面试考场平均分或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不足招录计划数,其招录计划数有所调整,详细情况见《贵州省2015年省直及垂管系统体检环节招录计划调整情况表》(下载)。
(三)体检集中时间。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务必认真查阅本公告附件并掌握本人体检时间,按所报考职位规定的体检时间当日上午6:50前到达贵州省人民医院内(贵阳市中山东路83号)外科大楼一楼集中。考生务必牢记本人体检时间,未按时到达者,责任自负;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责任编辑:何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