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毕节地区公安机关公开招考
人民警察体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8年全区公安机关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工作已经结束。按照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人通〔2008〕28号)通知和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考人民警察体检、考察政审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8〕177号)精神,招考工作已进入体检阶段,现将招考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报到时间:2008年8月1日下午5:30分前。
报到地点:地区人事局一楼会议室(行署大院行署大楼一楼)
体检时间:2008年8月2日
二、体检工作按照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考人民警察体检、考察政审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8〕177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黔人发〔2001〕74号)规定由地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地区公安局要按通知要求负责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
三、体检要求
报到时请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方能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作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四、体检费用
每位体检人员按照体检项目和医院的相关标准交体检费250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附:毕节地区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人民警人员名单.xls
毕节地委组织部
毕节地区人事局
毕节地区公安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2014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 报名 大纲 职位表 职位对比 报名流程详解 报名答疑 通关课程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