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2 15:55:34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厦门市思明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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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非在编人员13人招聘公告
2019福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招聘非在编人员13人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10日;
因工作需要,思明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1.速录员(辅助岗)12名:协助区法院办案人员从事记录等审判辅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档案员(辅助岗)1名: 负责档案收集、整理、装订和电脑录入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9年9月2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和各高校招聘网址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
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提供本人近期证件彩照,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及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电子版,符合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其他材料: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可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联系电话0592-2892062)。
②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省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证明材料。
③军人随军到厦门的家属提供军人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市警备区政治部干部科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6332222);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人社局军转处(联系电话:5366535)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认证材料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报名材料均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不接受现场报名。邮件报名时请提供准确的个人联络邮箱,相关通知将通过邮箱告知,不再通过电话告知,请报名人员及时查收邮件信息。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日—10日;
4. 报名邮箱及联系人电话
报名邮箱:2929424964@qq.com
联系电话:5306512、5306522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思明区法院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思明区政府网。审查未通过的,由思明区法院邮件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适当放宽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若报名人数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可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思明区政府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思明区法院纪检组监察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报到证(学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湖滨南路334号思明法院二楼大厅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并在纸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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