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招警考试

各地
招考

信息
分类

您当前位置: > 招警 > 招考 > 招考信息 > 广东 > 2019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15

2019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15人公告(2)

2019-05-20 11:48:47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昌平人才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昌平人才网发布:2019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15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持续关注【2019公安招警考试频道】 ,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大家加入全国招警考试交流群:789859228。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拟定于2019年 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北京法院网”相关通知;

(2)笔试内容:专业笔试和心理测试,专业笔试考察基础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等;心理测试考察考生的心理健康程度。

(3)笔试成绩:将在“北京法院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未达到2:1的,所有笔试成绩高于60分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拟定于6月11日—6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北京法院网”相关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 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政审、体检环节,不予录用。在“北京法院网”公布总成绩时,同步公布进入政审、体检人员名单。

(四)政审、体检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市高级法院将通过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北京法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根据报名条件、考试总成绩及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无法获得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用。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六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七年(含试用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可择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月均收入约63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2.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次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84000元—114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申报材料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取消录用。

4.招录法院不与非北京常住居民户口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不解决户口;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各法院在指定的人事代理机构为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统一办理存档手续。

5.咨询电话:8012208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6.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原标题:2019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cprc.com.cn/cprc/Detail.aspx?id=6928F2D7BA39CA37&big=22762B15A1FCB483&small=6FD67903D729657A

2019年全国招警公告汇总
全国 山东 江苏 浙江 广东 广西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四川 云南 贵州
西藏 重庆 安徽 江西 福建 上海 河南
湖北 湖南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甘肃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关注华图招警,圆梦成警
(编辑:华图小警)

图书

华图教育:huatuv
想考上人民警察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万+
阅读量
150w+
粉丝
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