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经济发展是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加快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经济发展,培育“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增加群众收入,是实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大力发展民族特色旅游业。充分发挥村寨自然风光优美、人文景观独特的优势,把经济发展与特色民居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培育壮大特色村寨乡村旅游。加强旅游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旅游接待能力。
改造提高传统优势产业。充分依托当地土地、草原、林地等优势资源,利用现代技术提升传统种养业,鼓励村民优化种养结构,发展特色种植、养殖,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重点推进民居保护与建设。
建筑是文化的结晶。少数民族村寨的特色民居形式多样、风格各异,集中反映了一个民族的生存状态、审美情趣和文化特色。保护好特色民居,是保护民族文化的重要措施。特色民居的保护与发展,根据不同类型,采取保护、改建等不同方式,保护传统的营造法式和建造技艺,保持民族村寨的建筑风格以及与自然相协调的乡村风貌。
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可借鉴文物保护的方法,有选择地采取修缮加固、消除火灾隐患等措施加以保护。对这类民居,在维修、保护时要尽可能地保持其历史面貌。
在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移民搬迁、村屯合并等项目时,通过专业人员设计图纸,引导群众建设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新民居。新民居的外观通过运用一些民族建筑元素保持传统特色,但内部空间格局和设施应适应现代生活,主体结构也可使用现代建筑材料。新民居设计建设时要综合利用各种适宜技术,满足节能保温、抗震安居、节约土地、经济美观、舒适环保等要求。
第四,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
着力加强对民族文化的抢救与保护。积极做好本地区民间文化遗产的普查、搜集、整理、出版和研究,并归类建档、妥善保存。重点抓好民族文化的静态保护、活态传承。通过文化室静态展示传统生产工具、生活用具、民族服饰、乐器、手工艺品,保存民族记忆。鼓励、引导村民将民族语言、歌舞、生产技术和工艺、节日庆典、婚丧习俗融入日常生活,活态展示民风、民俗,传承民族记忆。
加强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要重视发现、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鼓励民族文化进校园、进课堂;鼓励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村寨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积极推动民族文化产品开发,通过市场推动文化传承。发挥传统乡规民约在传承民族文化中的作用,提高村民的文化保护自觉性。
(责任编辑: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