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4 10:50:03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8年北京市考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报考指南全文(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789859228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七、关于体检和考察
1. 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 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3. 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市级招录机关和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4. 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
5. 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 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8. 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9. 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10. 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 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3.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九、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 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五、关于《北京市各级记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8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
第二章 报考程序
一、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报名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考,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 网上报名
操作时间:2017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日17:00。
1.注册及身份确认: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选择“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新用户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邮箱并设置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须绑定手机、激活邮箱。再次输入姓名、证件号码、本人承诺等信息进行个人身份信息确认。
2.提交本人基本信息:已成功注册并进行身份确认的报考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进行登录。成功登录后,阅读考场规则等考试要求,按照系统的提示填写、提交本人出生日期、学历等基本信息。
3.上传照片: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二寸(34mm*45mm),jpg格式,大小在35-100KB之间,宽度大于400像素,高度大于600像素, 照片的背景应无任何装饰、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不能上传生活照、艺术照。
4.提交职位申请:查询职位,进行提交。提交报考职位后,将无法修改。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须于提交职位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考生可重新申报职位,但重新申报职位必须在2017年12月1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相关问题请与招考单位联系。
(三)网上缴费:2017年12月3日9:00至2017年12月5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以使用网银直接支付,也可使用支付宝支付。只有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可办理退费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2017年12月13日9:00至2017年12月16日17:00
凡已成功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带齐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两科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六)成绩查询:2018年1月下旬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月下旬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查询成绩。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常见问题解答
(一)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1.点击“忘记密码”链接,可使用注册时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进行密码重置,使用重置密码登录系统。
2.如上述办法不成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者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各区人事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频道点击“人事考试机构”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二)姓名有误怎么办?
1.考生已注册,但未进行“个人身份信息确认”。考生可以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在“用户信息”栏目中自行修改。
2.考生已注册,并且已进行 “个人身份信息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3.考生已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显示的姓名中有错别字,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错误信息登记手续。
(三)身份证号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只办理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2.审核通过之后。只办理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3.考生已打印准考证。只办理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错误信息登记手续。
(四)照片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考生可在系统中重新上传。
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报考人员须致电招考单位,请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重新上传。
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重新上传。
4.考生已缴费。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照片,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5.考生已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没有照片或照片不清晰,考生可在考前准考证打印期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打印出的纸质准考证、电子版和一张纸质版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10号窗口进行核实、修改。
(五)个人信息(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之外)、报考职位信息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可自行修改。
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须致电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自行修改。
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自行修改。
4.考生缴费之后无法修改。
(六)如何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
报名期间点击“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专题,选择“各职位报考人数查询”,输入职位代码后,即可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更新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8:00和15:00(最后一天的更新时间为8:00和12:00)。
(七)选择居住地所在区,会被安排到所选区参加考试吗?
本次考试将在东城区等十六个区内设置考点。我们将本着方便考生、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市统一协调考场。由于北京地区考生数量庞大、考点资源紧张,如不能完全满足要求,请考生谅解。
(八)关于网上支付
本次考试的报考费用采取网上缴纳的方式。只有在规定时间提交职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进行支付。报考人员可使用指定银行的网银或支付宝进行网上支付。
1.收费标准:每人每科收取报考费50元。
2.如网上银行和报名系统均显示您缴费成功,即证明已经成功缴纳了报考费用,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3.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可办理退费手续。
4.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有效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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