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6 10:03:2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安吉公安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安吉公安发布:2021年浙江省湖州安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5名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负责。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县公安局经岗位、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及警务辅助人员业务相关知识。专业岗位增考相应的岗位技能。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3日。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内容为100米跑,1000米(女性800米),俯卧撑(女性仰卧起坐)。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不计入总成绩。要求三项体能测评总成绩达到180分(含)以上。
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8月13日。
七、面试
面试按计划聘用人数1:1.5比例确定,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心理抗压等能力。面试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结束后,综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县公安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聘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体检结果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录用后,先培训后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聘带来岗位空缺或聘用人员在半年内辞职的,可从本次面试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时间截止到前一聘用人员签约之日后6个月内。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各科目(笔试、体能测评、面试)考试测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父母,是指生父母和共同生活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共同生活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答题纸等,或者带出考场;作弊、协助作弊;报考人员存在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原标题:安吉公安招聘啦!距离你的警营梦,只差一份简历!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Y4St35TfsZa_OXA1Wns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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