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8 09:08:11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定海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定海区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1名(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二)资格审查
初审:2021年7月16日上午,对报考者递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复审:2021年7月16日下午。考试前,由本单位在区检察院B楼2楼会议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证书(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违法证明。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如果岗位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10倍及以上,则增加面谈环节,经筛选后按1:5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主要为常识以及办公软件使用等,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7月20日上午,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项目参照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编外用工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定海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确定录用后,由区检察院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566063,2566007。
附件下载:
2021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6日
原标题: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inghai.gov.cn/art/2021/7/6/art_1229339496_3664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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