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0 17:19:3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发布:2019浙江温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684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9时—4月22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4月16日9时—4月23日17时。
网址:gwy.zjk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报考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具体资格条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中 公布。
(二)缴费确认
时间:4月24日9时—4月2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13日9时—5月19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必须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由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市级机关单位(除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公安执法勤务类外)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二)报考县以下机关单位及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三)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招考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除公共科目笔试外,须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5月18日下午:14:00—16:00。
报考温州市及以下机关单位的考生,考试地点在温州市区或所辖县(市)。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9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9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报考公安(林业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科目按规定做雷同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一)各级机关单位(除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外)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二)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一)(二)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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