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9 10:19:01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14年武警浙江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接收计划(边防方向)
门类名称 专业名称(边防方向) 接收人数
哲 学 0
经济学 0
法 学 法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 17
教育学 教育学、运动训练 3
文 学 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朝鲜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20
历史学 0
理 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7
工 学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 14
医 学 临床医学 1
管理学 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 8
公安专科 侦查、治安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刑事技术 8
五、分配去向。经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统一组织的入警培训合格后,面向全省边防部队基层一线单位(执勤业务科、边防派出所、船艇、中队等)分配。
接收计划(海警方向)
门类名称 专业名称(海警方向) 接收人数
哲 学 0
经济学 0
法 学 法学、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 4
教育学 0
文 学 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新闻学 7
历史学 0
理 学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2
工 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 34
医 学 临床医学 1
管理学 会计学、财务管理 2
公安专科 侦查、治安管理 5
五、分配去向。经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统一组织的入警培训合格后,面向全省边防部队基层一线单位(海警部队船艇等)分配。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之一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二、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集中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院校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
三、见习期间淘汰。接收对象在见习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予以淘汰。
联系地址: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风情大道239号)
联系人:朱干事
联系电话:0571-81682213
邮 编:311202
入警大学生接收工作包括以下程序(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网站即时通知为准):
一、宣传动员与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9至12月20日,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登陆“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网站:http://www.zjbf.gov.cn/,选择“边防方向”或者“海警方向”中的一项,登陆招生报名系统,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毕业院校填至二级学院),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如服从调剂的,可以选择一个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在寄来的个人简历首页注明服从调剂。完成网上报名后,将个人简历(含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简历可以网站自动生成,也可以使用自己设计的简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高考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等材料邮寄至浙江省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二、考试考核工作。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即笔试,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体格检查、心理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试初定于2014年2月下旬,考试考核地点在浙江杭州(具体地点待定,届时会电话和短信通知)。
三、政治审查。参加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面试、体格检查、心理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试等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再逐个进行实地政治审查,时间为2014年3月至5月上旬。
四、草签就业协议。符合接收条件的,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与接收对象签订录用协议书,时间为2014年5月中旬至7月上旬。
五、档案复审。对已草签协议的入警大学生档案进行整理规范,集中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档案复审工作,时间为2014年7月下旬至8月初。
六、办理接收手续,参加入伍集训。对经档案复审通过的人员办理接收手续,电话或短信告知报到时间、培训地点等相关事项,时间从2014年8月下旬开始,约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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