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0 15:42:30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未知发布:2024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计算机技能测试。报名人员进行计算机技能测试(听打、看打),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可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4.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和政审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和程序执行。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拟定人选报院党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待遇保障
参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六、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此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及面试、体检和考察由红河县人民法院组织完成。
4.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5.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红河县纪委监委驻红河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红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红河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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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河县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xlsx
原文标题:红河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SsCMgTBo2GMsZ0RzLnC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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