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8 11:37:11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中共嵩明县委、嵩明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中共嵩明县委、嵩明县人民政府发布:2019年云南嵩明县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9人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嵩明县公安局网、嵩明警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2.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被聘用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凡违反上述相关规定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六、信息发布
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嵩明县公安局网、嵩明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应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拟聘人员不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或因本人原因等导致不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和政审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嵩明县公安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
九、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组0871—67911018;
嵩明县公安局0871-6791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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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公安文职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嵩明县公安局代章)
2019年11月25日
原标题:嵩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km.gov.cn/c/2019-11-25/37611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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