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6 09:15:3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镇康县人民政府发布:2019年云南临沧市镇康县留置看护警务辅助24人招聘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七)复核审定
政审结束后,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对招录程序、人员情况最终进行复核审定。复核审定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统一在全县范围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决定聘用
由镇康县监察委和镇康县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十)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拟招聘人员与县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招聘人员须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
五、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
1.聘用人员月工资和“五险一金”总额约6300元/人,实发标准约3500元/人(其中:基本工资1770元,绩效工资及出勤补助1730元)。
2.聘用人员由县监察委和县公安局双重管理,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由县监察委管理使用;其余时间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具体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负责。
3.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统一安排食宿。
4.人员培训由县监察委员会和县公安局共同配合完成。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发出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镇康县监察委员会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83-6631208(镇康县监察委员会),0883-6630232(镇康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18896214586,联系人:谭女士。
本公告由镇康县监察委员会和镇康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镇康县监察委员会
镇康县公安局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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