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1 10:24:21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曲靖市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曲靖市政府发布:2017年云南曲靖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警岗位)3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体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800米)、引体向上(女性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体能测评实行单项百分制,测试标准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单项成绩低于30分则该项不计成绩,总分低于240分即为不合格,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曲靖网上公安局公布的时间或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面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
(五)综合成绩的公布及查询
综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体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曲靖网上公安局(http://www.qjsgaj.gov.cn/)公布。综合成绩仅限2017年度有效。
(六)政策性加分
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被评为革命烈士的子女综合成绩加5分(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综合成绩加2分。
革命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证明(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户口证明(用于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以上加分证明材料请于报名时由考生本人提供。
六、政审及体检
根据考生在本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优先招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到考录公务员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程序,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政审等有关要求进行。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分别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曲靖网上公安局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曲靖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内由市公安局负责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4400元左右核定,含五险),同时享有伙食和住宿保障。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注意事项
(一)招聘期间的相关信息统一在曲靖公安局(http://www.qjsgaj.gov.cn/)网页上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人和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发布的一切有关本次考试信息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曲靖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0874-3392216
咨询电话:0874-3392599
本公告由曲靖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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