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2 13:33:2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7年云南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招聘3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四、聘用
政审及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及聘用手续。
五、待遇及工作时间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工作胜任者经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180元/月,试用期满后一经聘用月工资待遇为2500元以上(包括基本工资、每在满一年每月增加工龄工资100元、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等),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假。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全程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公布。
(五)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江川区人民检察院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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