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8 13:58:2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发布:2017云南西双版纳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专职会计人员4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二)笔试
内容为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总成绩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考试时间:2017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笔试成绩=会计基础知识×40%+会计实务×60%。
(三)面试
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考生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按百分制评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可在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xsbnrc.cn)向社会发布。公告及有关通知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xsbnrc.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0691-2122475
西双版纳州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 0691-2557964
西双版纳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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