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8 09:09:1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发布:2017云南景洪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6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面试
1. 景洪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所有岗位必须进行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3.按每个岗位报名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体能测试结果,按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
4.如果因部分考生放弃,致使部分岗位面试达不到2:1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体能测试;若出现无递补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以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分办法
考试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带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八、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招聘机关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患有重特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的不得录取。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政审
1.本次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考察和政审工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景洪市公安局组织进行。
2.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从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政审。
九、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网(www.xsbnrc.cn)、景洪市政务信息网(www.jhs.gov.cn)和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三)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试用,试用期不少于2个月。
十、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的处理
(一)参与笔试但未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但未参与后续面试、体检和政审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
1. 进入到体能测评、面试环节,自愿放弃应聘的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体能测评、面试或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且不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浪费考试资源行为,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情况记录。
十一、相关提示
(一)《景洪市公安局2017年度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景洪市公安局2017年文职人员招聘简章》以及最终拟聘用人员的公示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网(www.xsbnrc.cn)、景洪市政务信息网(www.jhs.gov.cn)和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进行公布和查询,其他各个招聘环节的成绩查询和公示均在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进行公布和查询。
(二)参加景洪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娅,电话:0691-2168033
联系人:陈杰,电话:0871-64128998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人才中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五)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组织纪律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景洪市公安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景洪市公安局、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91-2168033
附件:1.景洪市公安局2017年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2.景洪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3.景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
4.景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景洪市公安局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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