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2 09:11:31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14年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9日至21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临翔区公安分局政治工作办公室(五楼1503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2张小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有工作单位的,需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由临翔区公安分局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填写《临翔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报名承诺书》。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测项目及评分标准》进行测评,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期间,为报考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由本人承担。体能测试过程中,如发生摔伤等意外事故不能坚持参加测试的,自动取消测试资格。
1.体能测评实行百分制。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中长跑、立定跳远和引体向上4个项目,每项25分,总分100分。详见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测项目及评分标准》。
体能测试成绩如出现平分,增加测试项目:100米短跑。
2.领取准考证、体能测评、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评方式。由临翔区公安分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测项目及评分标准》进行测评。体能测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提前到达体能测试地点。
4.测试结果公布。体能测试结束后第二天,在临翔区公安分局对外宣传栏上公布体能测试结果。
(三)体检
在体能测评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标准》的规定,由临翔区公安分局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本人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后的第二天,由考生本人向临翔区公安分局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出现缺额的,在体能测评人员中,按考生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由临翔区公安分局负责,主要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查。对考核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生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公政治〔2001〕511号)执行。
(五)公示
政审结束,由临翔区公安分局根据政审结果和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临翔区公安分局对外宣传栏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反映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程序进行递补)。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不进行递补)。
(六)培训考核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临翔区公安分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与临翔区公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合同期满,临翔区公安分局对个人工作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方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续聘资格。
(二)待遇。
聘用期间,月工资为3000元/月(含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缴纳部分和值班补助。注:2014年缴费月标准为964.96元,其中单位承担缴纳部分为707.44元,个人承担缴纳部分为257.52元)。同时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等待遇。经本人申请且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的招录考试。
六、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应聘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由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临翔区公安分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本公告由临翔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83-2123563,监督举报电话:0883-2127917(临翔区人社局),0883-2123563(临翔区公安分局)。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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