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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奎屯公路管理局招聘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104人公告(2)

2018-04-28 10:43:4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奎屯市政府门户网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奎屯市政府门户网发布:2018新疆奎屯公路管理局招聘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104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加群领资料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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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全又不能证明本人身份、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费用由考生自理,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面试费用标准为40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为主,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遴选至招聘岗位人数。

  (六)体检

  按照拟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人员参加体检时需提供《新招聘工作人员摸底调查表》;有工作单位者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期间思想政治表现证明;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体检资格。

  (七)考察

  1、奎屯公路管理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

  2、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

  3、拟聘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应提供其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提供毕业证或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证书等。

  5、出现下列情况的,考察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抵制、反对言行的;

  (2)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或虽有结论但不适宜聘用的;

  (3)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国家财产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4)有民族分裂言行,参与民族分裂活动的;

  (5)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党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不适宜履行应聘岗位工作的;

  (7)档案审核中关于年龄、学历、经历、奖惩情况等内容有弄虚作假、涂改或隐瞒的;

  (8)因其他问题不宜聘用的。

  (八)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hr.com)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培训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后,由奎屯公路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第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第8条“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调换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的规定,聘用制收费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书》不足三年的一律不得申请调整工作地点和岗位。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书》不足三年申请辞职的,必须提前30日向所在收费站提出书面辞职,并支付上岗前培训费、服装费,扣发本年度各项奖金(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年终一次性奖和年度绩效奖等)。

  2、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考录其他单位。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奎屯公路管理局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

  奎屯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92-3353010。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91-5282205。

  招聘期间,奎屯公路管理局将在局机关一楼设置举报箱。为方便调查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

  七、其他事宜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或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hr.com)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登陆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hr.com)、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简章》由奎屯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2-3353044。

  原标题:奎屯公路管理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奎屯公路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奎屯公路管理局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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