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09:10:2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轮台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轮台县人民政府发布:2017年新疆轮台县招聘公安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800名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
复转军人须提供退伍证、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
在协警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 受到县级以上公安局奖励的协警和在反恐维稳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协警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材料,由县公安局审批。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轮台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安排将在轮台县政府网站通知。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巴州招聘环县市公安检查站、乡镇治安站点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招录10人以上(含10人)的职位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政审,未进入政审环节考生,作为补录人选进行调剂。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2017年轮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轮台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3天。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轮台县人社局负责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聘用人员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培训
新聘用人员培训工作另行安排。
(十一)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轮台县政府网站(http://www.xjlt.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轮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96-4682368
轮台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996-4690717
轮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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