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4 10:48:05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博乐党建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博乐党建网发布:2017年新疆博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13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四)2017年新疆博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13人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入闱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于3月16日10:00—1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博州公安消防支队共同组织实施。
2. 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术岗位面试包含专业测试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必须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5.面试前一日因个人原因放弃入闱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6.总成绩计算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选。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
总成绩及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名单于2017年3月20日14:00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体能测试。
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行体能测试的人员。测试科目为1500米、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为仰卧起坐)。测试合格标准为1500米跑:男≤9′,女≤10′;10米×5往返跑:男≤18″,女≤20″;俯卧撑(男)≥30个,仰卧起坐(女)≥20个。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博州公安消防支队共同组织,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具体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见附件4)及有关规定执行。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及复查费用由考生负担。
(八)考察。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博州公安消防支队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调档、实地考察和函询等形式进行。考察对象需填写《政治审查表》(见附件5),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考察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九)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报到通知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博州公安消防支队(博乐市赛里木湖路2号)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岗前培训。
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统一组织,培训时间2个月,军事训练和岗位任职培训各1个月,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
(十二)上岗。
由博州公安消防支队按照《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岗位表》,统一安排到具体聘用岗位,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及要求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州公安消防支队及相关单位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违反规定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博尔塔拉政府网、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博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09—2318563
博州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
0909-7681021
纪检监督电话: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09—2318191
附件下载>>>1-5全部下载.zip
1.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
4.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政治审查表
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 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原标题: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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