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3 10:48:20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新疆兵团人事人才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新疆兵团人事人才网发布:2016新疆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490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二)2016年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490人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月14日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笔试考点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职业能力、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民族理论政策、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4.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命制,考生使用汉语答题。
5.笔试加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6.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围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7.笔试成绩及入围名单通过在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rc365.com)公布。
8.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详见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rc365.com)。
2.资格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山中路1171号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可乘312、923路抵达。
3.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的材料: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放弃报考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招聘50人以下(含50人)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招聘100人以下(含100人)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招聘100人以上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能证明其身份者、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费用:40元。
6.面试结束后,将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rc365.com)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7.总成绩并列超过招聘岗位人数时,以面试成绩为主,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招聘到岗位人数。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面试合格人员确定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rc365.com)。
2.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6.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七)政审
1.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政审。
2.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提供毕业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
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经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新疆人才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九)培训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按照要求参加岗前培训;
2.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后,由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若试用期内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第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和《劳动合同之补充协议》第8条(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调换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之规定,聘用制收费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书》不足三年的一律不得因私调整工作地点和岗位。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91-5282575
招聘期间,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将在局机关一楼设置举报箱。为方便调查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
八、其他事宜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或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人才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人才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本《简章》由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科:0991-5282533
附件下载>>>
附件1: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报名表 .doc
原标题: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201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简章
微信公众号
招警备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