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3 10:19:59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布尔津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布尔津县人民政府发布:2016年新疆布尔津县招聘专职联防队员18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
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2.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次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及人社局公示栏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联防队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职位报考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合格分数线内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五)公示
对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群众举报有伪造学历、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公示、考察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聘用。被聘用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封闭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六、待遇
聘用的专职联防队员属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的合同制聘用人员,享受现有城镇专职联防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统一配发联防制服,实发工资2000元(每人每月应发工资3080.69元,含五金,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另享受岗位津贴每月300元。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布尔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7761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八、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招聘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招聘专职联防队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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