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5 16:37:10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发布:2018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陪审员选任16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选任程序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 >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二)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18年12月29日之前向杏花岭区司法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三)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18年12月29日之前向杏花岭区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四、资格审查
由杏花岭区司法局会同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五、提请任命
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中随机抽选确定,经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杏花岭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杏花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联系咨询电话:0351-3080148
监督咨询电话:0351-3382438
特此公告
原标题: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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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司法局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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