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1 14:36:0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未知发布:2024年四川省新龙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新龙县公安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的监督下、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选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50名(限男性),其中:执法勤务01职位40名,面向新龙县招聘;执法勤务02职位10名,面向新龙全县退伍军人群体招聘。
(二)招聘范围:限2024年6月30日之前取得新龙县户籍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筹分配、管理、使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6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5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均含当日);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即1994年7月25日之后出生的人员,含当日)。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净身高170cm及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双眼校正后视力不低于4.8;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严重心脏病及乙肝病原携带者等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特巡警工作的身心疾病(如故意隐瞒既往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工作疾病史,一经发现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学历要求:一是退伍军人不受学历限制,凭退伍证报名。二是其他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本人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收容教育、劳动教育、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道德败坏,有涉黄、涉毒、涉赌等不良习气的。
4.本人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军籍、学籍的或因违纪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中有吸毒或者贩毒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加分条件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折合后总成绩加3分。
2.个人荣立一等功折合后总成绩加3分,荣立二等功折合后总成绩加2分,荣立三等功折合后总成绩加1分。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折合后总成绩加2分。
4.见义勇为积极份子和先进个人折合后总成绩加2分(以县级及以上党委、人民政府有效证明文件或颁发证书为准)。
5.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2及以上人员折合后总成绩加1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间内提交相应材料,逾期不予办理或认可,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加分在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等所有考试结束后在折合总成绩上加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新龙县公安局政工科(县公安局八楼)
3.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半身蓝底照片5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备注本人姓名)。
4.资格审查:县公安局政工科工作人员根据考生现场提供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正式聘用前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5.职位调整: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减招聘名额并公告。
6.考生需真实、准确填写《新龙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一式两份,现场签订承诺书,若因考生填写个人信息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生资格。
7.报名费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分阶段缴纳考务费,其中笔试考务费100元/人,进入面试后考生需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基础操作、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只区分达标与不达标,笔试占50%,计算机基础操作占20%,面试占30%。
(一)笔试和计算机操作
笔试时间待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公安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操作内容为word操作与应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成绩公示
考生笔试和计算机基础操作成绩将于考试当日24:00以前在县城内广告栏及新龙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新龙”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以上平台及时查询。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米X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试规则》执行,所有考生需参加三项测试,其中任意两项测试必须达标,两项体能测试达标者才可进入下一招录环节。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
体能测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测试;测试前考生现场签订体能测试承诺书,不得由他人替考,一经发现,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本次体能测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试运动风险。
成绩公示
考生体能测试达标情况将于测试当日24:00以前在县城内广告栏及新龙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新龙”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以上平台及时查询。
(三)面试
笔试和计算机操作、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在体能测试达标考生中从高到低按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或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的1.5倍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时间:待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2.面试地点:县公安局18楼会议室
3.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应变能力等
成绩公示
考生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当日24:00以前在县城内广告栏及新龙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新龙”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以上平台及时查询。
(四)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30%+加分项
成绩公示
考生综合成绩将于面试当日24:00前在县城内广告栏及新龙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新龙”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以上平台及时查询。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计算机操作、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聘用名额数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计算机操作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聘用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以体检结果为准的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中对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要求执行:其中乙肝病原携带者、毒品检测呈阳性、艾滋梅毒的为不合格。
五、政审
根据职位要求,按照考生折合后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政审人选,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后,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综合总成绩,按照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在县城内广告栏、新龙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新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考试成绩、加分项和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政治审查合格后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年之内因辞退或辞职等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管理
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其中岗前培训一个月,随岗培训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八、福利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甘办发[2017]37号)执行。相关部门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其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个人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按月扣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需24小时确保电话畅通,如因通讯方式变更的,应主动与县公安局政工科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主动放弃。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0836-8122370
新龙县公安局
2024年7月31日
原标题:新龙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sVpjpQfPJrFw4vy-r_4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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