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6 15:00:2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宜宾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三江人才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宜宾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三江人才发布:2021四川宜宾临港经开发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7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四)总成绩
辅警(一) (二) (三)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刑事技术人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文职人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流管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告。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辅警(一)(二)(三)岗位收入标准按照《临港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刑事技术人员、文职人员岗位收入标准参照《宜宾临港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编外人员基本薪酬标准》执行;流管员岗位收入标准按照《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有关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1-2108053。
七、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3621795。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八、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结合我区实际,对广大考生做出以下要求:
(一)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同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场前需持本人手机出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同时扫描场所码验证后,绿码方可通行,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近40天内有境外或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近7日核酸检测报告,并提前主动联系宜宾三江新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电话:18990955263),不主动报备或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接受相关检测;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凡隐瞒不报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附件下载:
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年8月12日
原标题: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1765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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