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2 09:32:39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青川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青川县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公告(20名)(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评。(男、女成绩分开计算)
(一)面试
1.根据报名参考人员数,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所有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于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时开始,地点:青川县公安局五楼大会议室;
(二)体能测试
1.参加了面试的应聘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青川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共3项,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2.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场地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评。
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三)面试成绩、体能成绩公示
体能测试结束后于次日在青川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由青川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的对象。若满足优先招聘的情况,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安排加试。体检项目与标准除本招聘公告要求的条件以外,其余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意见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政审)
1.考察(政审)工作由青川县公安局政治处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2.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从面试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招录 公示
1.根据报名和参考人数,原则上按照2:1从高分到低分,体能、考察合格中录取,若报名参考人数未达到比例,招录岗位递减。
2.拟招聘人员确定后,由青川县公安局统一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身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限为5天。
3.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招聘手续及试用期
(一)招聘手续。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者,由青川县公安局政治处审核后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招聘手续。
被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统一分配。不按时报到、不接受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试用期。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待遇。按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青川县人民政府核定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青川县公安局将设立招聘监督小组,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若有违规违纪,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青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监督小组设立在青川县公安局机关党委,地址:公安局机关办公楼三楼,监督电话:0839-7201047,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相关事项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青川县公安局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
(二)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留好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本公告由青川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9-5209023
附件下载:
青川县公安局
2021年4月1日
原标题:青川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qc.gov.cn/NewDetail.aspx?id=20210401160925995
微信公众号
招警备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