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3 09:27:5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发布:2018年四川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州考调机关工作人员16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1.技能测试
(1)司法行政人员(文秘)职位技能测试,由州法院安排进行现场写作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司法行政人员(财务)职位技能测试,由州法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现场财务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技能测试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9:00
技能测试地点: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招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州法院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州法院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审判辅助人员(执行)职位差额2名,其他职位差额1名)。由州法院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对象自愿放弃的,提交书面申请,不再递补考察对象。州法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试用
州法院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六)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州法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如试用结果达不到考调要求,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公示
州法院对拟考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送组织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影响考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2.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3.本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各阶段成绩、考察、体检、公示等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公示)。
4.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需要递补的只能递补一次。
六、本公告由州法院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州法院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3866508
监督电话:0834—3866565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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