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1 10:43:34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2017年四川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3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监科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血检、尿检为必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对应在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审
政审工作由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监科统一组织。
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对应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九、公示
交警支队政工监督科根据应聘人员的测试成绩、体检及政审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泸州公安交警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十、岗前培训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和交警支队组织开展不少于10日的封闭式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参训期间身份为学员,无工资报酬。
十一、签订合同
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与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应部门和岗位工作。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监督科 0830—2507161。
原标题: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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