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1 09:52:0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17年四川青神县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5:1。面试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上午9点30分,地点:青神县公安局三楼党委会议室。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研究同意后按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须持本人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勤务类辅警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
六、体检、政审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单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分别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和费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政审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质疑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已参加过第一批招聘体检人员,可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参加本次体检,若不参加本次体检,则其体检结果为上次体检结果。
七、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9月20日至9月28日在青神县人民政府(http://www.scqs.gov.cn)公示公告栏、青神县公安局内部网站(考生也可到当地派出所查询)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岗前培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青神县公安局组织进行队列、纪律和法律法规、基本警务技能等内容的培训。培训合格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管理与工资待遇
此次招考的辅警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与第三方公司签定劳务合同,青神县公安局负责使用和管理。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予以正式聘用。首次签定合同期为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一)试用期基本工资1800元。
(二)正式聘用后,月工资按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细则》执行,“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县公安局按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每月在工资内扣除。
(三)县公安局负责对辅警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工资发放。用人部门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纪律条令》、《内务条令》等相关规定对辅警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规定的,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或解聘;年终对辅警人员的工作绩效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公告已在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通报栏发布,本公告由青神县公安局、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青神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28-38862038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8-38816634
青神县公安局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
微信公众号
招警备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