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7 10:45:5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2017年下半年四川广元市招录人民警察52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五)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12月8日至11日。具体事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人才网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评
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共3项,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他警察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本次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本市无法比较时,则以相邻市州达到比例职位的最低总成绩进行比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问题者,由市公安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录用为苍溪县、旺苍县、青川县的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设立考录监督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若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市公安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61号)设立考录工作举报箱,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相关事项提示
(一)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元人才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告。
(二)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九、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0839-520199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263265
政策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0839-520106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267528、3267026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联系电话:
市公安局:0839-520106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笔试考务工作咨询电话:0839-3308105
附件:1.广元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
3.专业特警职位(狙击)技能考试办法
附件:广元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公安局
2017年8月16日
附件1(见链接)
项目 分值 | 一 | 二 | 三 | 四 |
100米跑 | 1500米跑 | 引体向上 | 立定跳远 | |
(秒) | (分′秒) | (次) | (米) | |
100 | 12″5 | 5′27″ | 13 | 2.69 |
95 | 12″8 | 5′31″ | 2.65 | |
90 | 13″1 | 5′34″ | 12 | 2.61 |
85 | 13″4 | 5′38″ | 2.57 | |
80 | 13″7 | 5′42″ | 11 | 2.53 |
75 | 14″0 | 5′46″ | 2.49 | |
70 | 14″3 | 5′51″ | 10 | 2.45 |
65 | 14″6 | 5′58″ | 2.41 | |
60 | 14″9 | 6′05″ | 9 | 2.37 |
55 | 15″2 | 6′12″ | 2.33 | |
50 | 15″5 | 6′19″ | 8 | 2.29 |
45 | 15″8 | 6′26″ | 7 | 2.25 |
40 | 16″1 | 6′33″ | 6 | 2.21 |
35 | 16″4 | 6′40″ | 5 | 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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